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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龙津街道办事处支装饮用水、桶装水的采购及配送询比公告

第一章  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龙津街道办事处支装饮用水、桶装水的采购及配送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选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项目名称龙津街道办事处支装饮用水、桶装水的采购及配送

3.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

4.项目预算8万元。

5.项目内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提供桶装饮用水及瓶支装饮用水的采购和配送服务,详见用户需求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1.服务范围根据询比人要求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提供桶装饮用水及瓶支装饮用水的采购和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包装、运输、卸货、保险、管理费、承担风险及全过程中的保险费用,配送楼层为1-3楼。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具体服务范围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价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如报价人未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则以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近半年内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单位按饮用水清单分品牌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综合单价,结算按月统计实际订购数量×综合单价结算,中选单位需向询比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全年费用总计不超过8万元。

五、中选委托书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和评审费人民币3300元(大写:叁仟叁佰元整,询比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劳务费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单位。

六、询比文件的公告时间 

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 10  20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 10  24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2025 10  27 日下 14:301500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本次询比公告在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huadi.com)站进行发布。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赖小姐       

联系电话:  020-81925201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1569388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51020

附件: 询比文件(龙津街道办事处支装饮用水、桶装水的采购及配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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